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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有意住宿花蓮美侖飯店者請參考:
我只跟A飯店爭取到道歉,
在此我公佈一下B飯店花蓮美侖飯店的情形:
丹尼爾因為被A飯店雙重佔用額度,
在B飯店刷卡時餘額不足,有四萬多元無法付款。
但是因為丹尼爾的公司是美侖飯店總經理的客人,
依照前例是可以事後請款。
櫃檯小姐都已經處理完畢了,
不料美侖飯店的業務總監把丹尼爾一行人由車上請下來,
態度惡劣,故意刁難,還找來警察要扣留丹尼爾,
幸好有講師出面說:這是民事糾紛,依法不得扣留任何人。
業務總監刻意使丹尼爾一行人趕不上回台北的班機,
最後又不替他們派車或叫車,
讓丹尼爾一行人,包括一位年紀大、行動不便的外籍講師拖著行李走數百公尺出去自己叫計程車。
那位外籍講師說,他走過許多國家、住過許多飯店和旅館,
從來沒有看過這麼糟糕的飯店跟服務態度。前所未見。
當天丹尼爾回來氣到睡不著覺。
丹尼爾的公司已經發公文去向美侖飯店、觀光局和觀光協會投訴,
至今已經半個多月,美侖飯店和該業務總監尚無任何回應,
總經理只是口頭來道歉而已。他管不動屬下。
後來據花蓮當地人士、計程車司機先生及各地旅館業人士說,
美侖飯店的名聲已經非常差,他們也不在乎這個。
以上經驗提供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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