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東太太打電話來說,她想要買一塊地,所以打算把現在這棟房子賣掉。也就是說,租約到期以後我就要搬家。
啊啊啊!晴天霹靂!而且,竟然挑在七夕情人節告訴我這件事-------
搬家,真是太可怕!要找房子、要打包、要整理、要打點新地方的一切-------
我也不知道我們家怎麼會有那麼多東西。買的時候都是一件兩件而已,不多啊!可是,一點一滴累積起來,還真多!
我已經有節制了,現在我已經不亂買東西了。因為生活中真正需要的東西其實並不多。
可是舊的東西都還在,也不能隨便丟掉啊!
喔,我以前怎麼那麼會買啊?衣服、包包、鞋子、文具、筆、髮飾、化妝包------
其實,也不是很會買,只是長年下來,一直累積,又捨不得淘汰,就越存越多。
老公說,買不是問題,要捨得汰舊換新,這才重要!
可是現在的東西不容易用到壞啊!好好的幹嘛丟掉?
既然有舊的,又沒有壞,那為什麼要買新的?
因為會膩啊,想換換花樣啊!那就想說輪流用啊!
只可惜,我只有一個身子、一雙腳,衣服一次只能穿一件,鞋子一次只能穿一雙,包包一次只能拎一個------
用不到的可以送人啊!
有些是有紀念意義的耶!例如呀,這件衣服是某某次我們一起去哪裡的時候穿的耶!那件是我跟我媽在某某地方買的哩!
哎唷,留那麼多,都是身外之物,占地方。空間很貴的耶!房子一坪都是多少萬耶!
這些咧?有的是老公送的,有的是朋友送的禮物,總不能辜負人家的心意。
唉唉唉,這也不能回收,那也不能丟,東西都通通堆在家裡了啦!
是咩!真要某樣東西的時候,卻又翻箱倒櫃找不到。
老媽說,搬家可以使人清家裡、丟東西。果真不錯。
兩年前要搬家,所有東西都從櫃子翻出來。喔唷!我竟然有這樣東西?我早已忘光光,上次還買新的哩!啊呀!我竟然還留著這個沒用的東西這麼多年,趕快丟!
搬家公司計費的方式,是看幾樓搬到幾樓、有沒有電梯來決定價錢高低。當時我們五樓搬五樓,沒電梯,是最貴的一級。一想到某些沒用的東西會害我花更多錢請人搬,趕快清理掉。
有些留了一、二十年的紀念品、信件、文稿,也只好放棄。好難過。
這樣還搬了三車半!
東西多還真是花錢啊!買的時候要錢、買來以後占地方、搬的時候再花一次錢!
搬家後因為沒櫃子,很多東西沒地方擺放,就乾脆只拿出一些必要用品,其他都放在箱子裡不拆封。
Anne常說:「我的某某東西找不到,應該還在箱子裡沉睡。」
可是,這樣竟然也過了兩年了。箱子裡那些東西,我兩年沒用到它們,我還是照樣活得好好的。那表示箱子裡的東西都不是必需品,我就算丟了它們也無妨。
現在,我對物質的慾望愈來愈淡,少買、少用,簡簡單單就好。看起來,我的身外之物太多了!
嗚嗚嗚-------
我不想搬家,找房子好累,打包和整理好累------
私心裡,我希望自己可以看開一點,說搬就搬,說走就走,身外之物通通不要介意和掛心。
其實,如果真的有必要,說丟也就丟了,人的潛力與能耐真的是無可限量。可是,可是,可不可以再給我一兩年來修這門功課呢?
安這顆心,最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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