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吃掉D的泡麵,今早去要買一碗還她,赫然發現:消費77元就送KITTY磁鐵! KITTY30歲了!共有31種磁鐵喔!
KITTY看起來實在很可愛!說來湊巧,今天我正好就穿著一件粉紅色KITTY T恤。我有很多KITTY T恤、化妝包、筆袋、筆記本、貼紙、拖鞋、…..我也想要KITTY 磁鐵!
中午D和我一起去7-eleven,她是為了買零食,我主要是為了去看看我是否可以湊到77元換取KITTY磁鐵。沒想到我這種歐巴桑還會為KITTY磁鐵幹出這種事來。
結果我只買了兩瓶紅茶,就和D湊到兩個KITTY磁鐵。誰知到不能挑自己喜歡的花樣,是由店員隨機抽取一包給顧客,顧客打開外包裝才能揭曉圖案。打開之後,兩個圖案我都不是很喜歡。
哎,這樣有什麼意思啊?這樣就算我拿到50包KITTY贈品,也不見得能有齊全的31種圖案吧?要想拿到我最愛的圖案,恐怕像買樂透想發財一樣,不但要靠運氣,而且希望很渺茫。為什麼不要好人做到底,讓我挑我最喜歡的圖案呢?
想當年麥當勞掀起一陣KITTY玩偶熱時,這隻「無嘴貓」的魅力讓多少人為她排隊!但是現在在女兒的學校園遊會裡,一隻5元都賣不出去。雖然我很喜歡
KITTY,但是我不會因此去排隊,也不會為她花大錢。我覺得:小小的癡迷就可以了,不必太瘋狂。
我的KITTY磁鐵熱就這樣畫下了句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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