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一邊吃晚餐一邊聽電視新聞,有一則新聞說,有人抓流浪狗來煮狗肉吃。
Anne問說:吃流浪狗是不應該的,狗很可憐,那為什麼就可以吃雞肉吃鴨肉吃豬肉咧?牠們就不可憐喔?

ㄟ,真是個好問題!
為什麼就可以理直氣壯吃其他動物咧?

丹尼爾也愣了一下,然後回答說:因為雞啊鴨啊這些動物是人養來吃的。

咦,養來吃的,殺了就不可憐不殘忍喔?就可以吃喔?那狗可不可以養來吃咧?

不一樣啊,因為我們都覺得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啊!那是一種心理因素吧!就像很多人不吃牛肉,因為以前牛是幫人耕田的好夥伴。

現在大家多半也是吃牛肉啊!

嗯,這是一種以人為本位的思考方式。
聖經上說,上帝造了萬物以後,說這些都是為人類所用。

佛教就主張不要殺生。

這是有關於輪迴的想法。
不過有人主張樹啊花啊也有生命,實驗說花聽音樂會長得好。

對對對,聖娜多堡麵包店還宣傳說他們的麵包聽莫札特音樂。

講來講去,當然沒有一個絕對的答案。
最後Anne 說:哼,反正都是人類說了算!人類高興怎麼認定就怎麼認定。
她對自以為是的人類不太爽。

記得以前Anne 還沒有上小學的時候,看到其他小孩摘樹葉玩,玩一玩又丟地上,Anne跟我說:那些樹葉會痛耶!
她有一顆柔軟的心,但是她也常常會因此而感到傷感與難過。
而我們雖然說是身為父母,很多事情還是沒有辦法給答案。
人,非常有限卻又自以為了不起的一種動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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