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個雜誌專題交稿了,對方又給我一個新專題,感恩哪!
下午去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找資料,地下2樓有很多外國童書和繪本喔!
後來又去出版公司,總機小姐通報時說:「外面有一位老師來訪。」
喔呀呀,這位來客身穿T恤、牛仔褲與運動涼鞋,頭髮全盤起來夾個大夾子,小背包斜背胸前,另外背著一個裝了十多本書的大包包,竟然被認為是老師,只能說與對方出版品性質有關吧!
其實我是常被誤認為老師,但是這種話如果給老媽聽到,一定認為我嚴重破壞老師的形象,想當年她當老師可絕對不會穿得這麼失禮。
她去菜市場可能都比我出門穿得正式多了。
我的形象在我老媽眼中完全不合格。
她三番五次交代:「不要再買菜市場衣服了啦!」
「去百貨公司買點像樣的衣服!」
「出門要塗口紅,打扮一下!」
「至少穿個中根鞋啦!沒根或低根的鞋子穿起來很矮耶!」
老媽你有所不知,我現在已經到了「見山是山、見山不是山、見山又是山」的第三階段啦!
本來我因為當全職媽媽,隨便穿穿就算了,圖個方便。陪小孩玩、看書、做家事,需要穿多美嗎?行動自如最要緊。
Anne上小學以後,我常常在傍晚穿短褲、拖鞋帶她去校園玩。
反正就是一分鐘腳程的巷子口而已咩!
但是這種歐巴桑形象看起來完全是一個粗俗的無知婦人,有些媽媽與職業婦女對這種呆瓜村婦是很不屑一顧的。跟你這種阿桑講你哪會懂ㄋㄟ?
後來因為Anne常常得前三名,又常參加比賽得獎,母以女貴,無知村婦忽然成為指導有方的良母,大家客客氣氣來請教功課與大小問題了。
哎呀,您穿這樣舒服就好,怎麼會像歐巴桑咧?呵呵呵,您講這樣真是太客氣太見外了。
但是~~去逛街或吃飯、喝咖啡的時候,店員是不會管妳家小孩成績的,她們只在意妳荷包裡有沒有銀兩、會不會掏出來給她。通常無知村婦被歸類為窮人家,沒見過市面,店員不想跟這種人浪費唇舌,給予最差的待遇。
為了不想看白眼,我可是有下一點功夫。(很小點啦,太麻煩了咩!)我常常一面看電視一面在手、腳都塗指甲油,塗得顯眼亮麗。出門化點淡妝,口紅一定要塗。手指頭上給它戴兩枚鎮金店的戒指,款式要特別又有造型。不過還是穿牛仔褲,只不過上衣穿得華美一點點,假裝是「刻意的不刻意」。
其實我常常有一種衝動,想在右手食指上戴一枚超大戒指,最好是上頭鑲著超大鑽石或祖母綠或紅寶石,這樣我就可以刻意在店員面前伸出右手那麼指一下:「小姐我想看這個。」「小姐我要吃這一樣。」保證閃得小姐眼睛發亮。
可惜這個衝動從來沒實現,因為我沒有那種超大美戒指。萬一跟人家借來戴,還要擔心歹徒砍掉我的手指搶戒指。
後來聽說我要去上班,老媽幻想我從此成為穿著得體的上班族。
我也乖乖穿了兩三天正式服裝。
但是勒,編輯是所謂「創意工作者」,腦袋內的東西比外在重要嘛!
這時,我進入「見山又是山」的境界,繼續回到T恤、牛仔褲的模樣。N瓶指甲油已經全部乾掉了,口紅也不必塗了,要喝水、吃東西呀!
離職以後,更不必管那麼多了。白天一個人在家晃,誰管你穿什麼勒?
自在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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