閒聊當中,提到某某女星因為先生外遇而離婚,自己帶著孩子生活。
E(未婚):哎呀,既然都離婚了,為什麼還要把小孩帶在身邊呢?
D:(已婚,有一女)喔,如果有一天我跟我老公離婚,我老公不肯把小孩給我,我可是會跟他拼命的!
E:小孩很麻煩耶!既要花錢,又要照顧他。
我:既然老公外遇,身邊有女人,應該不會想要把孩子留在他們身邊吧!明明就知道他們不會善待孩子。說不定女人換了一個又一個。
E:我們自己才想要對象換了一個又一個吧!
68年次美眉:帶著小孩會使身價節節下降,不易尋找第二春。
D:既然都已經離婚了,幹嘛還要再結婚?何必蠢兩次?
我:就算不結婚,還是要交男朋友,尋找愛情。
D:這倒是。
68年次美眉:帶著小孩交男友,身價還是會節節下降吧!
我:等妳們兩個人結了婚,生了小孩,再來回答這個離婚要不要小孩的問題,那樣比較準。
D:對對對。
E:等一下,難道說,妳們老公在還沒結婚之前,就已經說好將來他結婚後想生小孩嗎?
我:我老公本來想要很多小孩,可是我不想。養小孩責任大,而且耗心力、耗時間、耗金錢。
D:本來我老公也想要很多小孩,可是在我女兒蹦出來以後,他的想法就改變了,他覺得一個就夠了。我女兒被我公婆寵壞了,有時候我女兒很「番」,哭鬧不休的時候,我就說:我真後悔沒有生兩個。我老公就趕緊說:老婆,妳千萬不要這樣想,一個也是有一個的好處。
E:我朋友已經說了,將來要不要小孩再看情況啦,他也不敢保證他能把小孩照顧得多好。我就趕快聲明說:如果有小孩,你可是要負責照顧他,我是不想管他也不想愛他的。
我:一定就是妳這樣聲明,害他不敢說要小孩,不然責任都在他身上了。
D:對對對。妳不爽的時候還要罵他:誰叫你要生小孩!

這一場對話,是兩個五年級、已婚、有女兒的歐巴桑VS兩位六年級、未婚的小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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